简析网络虚假信息传播的四个特点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飞入寻常百姓家”,网络已成为传播虚假信息的主通道。目前,网络虚假信息涉及社会多个领域,在给人们带来精神损害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因此,分析网络虚假信息传播的特点,可以帮助我们打击网络虚假信息更加具有针对性。以下为乐思舆情监测中心汇总的网络虚假信息四个特点:

虚假信息借网络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

互联网的普及,信息借助网络的“翅膀”传播得更加便捷,传达到的地区更加广泛,影响的人群数量巨大。然而,虚假信息和其它不良信息,同样也通过网络得到快速、广泛的传播,破坏了网络和谐环境。

在传统媒介时期,虚假信息传播的范围是比较有限的,尤其是非全国发行的报刊和地方电台、电视台,即便它们刊播了虚假信息,其传播范围往往只在一定区域内,即使有一些人际间传播,其速度也相对缓慢。而在网络时代,任何传统媒体上刊播的虚假信息,则容易借助网络不胫而走,迅速传播。

虚假信息发布成本低、传播主体泛化

自媒体的到来,网民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成为信息传播者,信息传播主体泛化。以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媒体成为个体信息传播的主要平台。它使人们之间通过网络构成了网际关系,并在动态发展过程中,促进了网络社会系统的形成。而网络身份的模糊性和信息发布者的匿名性有利于信息发布者逃脱社会责任和道德约束,这是造成网上虚假信息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时,网络信息发布几低成本也助推了虚假信息的泛滥。信息发布者不需要核实身份,网民只需简单注册,在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前提下,可以在各类平台上发布信息。

虚假信息传播呈散布型网状传播结构

网络虚假信息之所以快速传播,这与网络传播的模式分不开。网络传播融合了大众传播(单向)和人际传播(双向)的信息传播特征,在总体上形成一种散布型网状传播结构,在这种传播结构中,任何一个网结都能够生产、发布信息,所有网结生产、发布的信息都能够以非线性方式流入网络之中。

一方面,在网络时代,虚假信息的传播者不仅仅是传统媒体的编辑记者,还有许多受众和网友的参与。这让信息传播形成了散布型网状传播结构,虚假信息便在这张 “网”中迅速蔓延、传播。另一方面,在网络传播结构中,每一个网结都能够生产、发布消息,也就是说,每一个网友都可以参与信息的生产和传播,也包括虚假信息的生产和传播。

虚假信息在网络时代更具有“传播力”

一般说来,虚假信息比真实信息具有更强的“传播力”。因为真实的信息受客观事实的限制往往接近生活的真实,而虚假信息则脱离客观事实进行虚构,可以更稀奇,甚至更怪异,更能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因而更能为媒介和受众关注、传播。传统媒体因有内部审稿制度和“把关人”,可以过滤掉不少虚假信息,而在网络传播结构中,每一个网友都可以参与信息的生产和传播,虚假信息因其更容易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往往就更容易被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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