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数据应用的基础设施与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2015-05-29

 

在大数据热潮下,大数据技术从互联网行业应用开始进入政务领域,并掀起一股热潮。然而受数据多样性上及应用需求复杂性的影响,大数据在政务领域应用与其他领域差异和难度较大。在相关体制机制尚未完善、思维方式尚未转变、大数据基础设施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政务大数据管理机制与应用建设还需深入思考。

 

 

完善政务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

 

我国目前分块、分段、分条、分类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信息采集重复、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困难、政府信息使用服务效率低等问题。因此,需要做必要的调整,以适应政务大数据应用需求。具体是:

 

第一,强化各级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总体统筹责任,进一步明确信息化与信息资源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即信息化部门的职能要从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逐步向信息管理、数据统筹方向转化,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运维等工作可以外包。

 

第二,政府部门要强化对本部门信息资源的主体责任,做好内部数据统筹管理,统一做好数据采集、共享、开放、利用与信息化工作、标准化工作。如北京市一些政府部门已把内部信息管理的职能赋予了信息中心或专门成立信息处。

 

第三,强化政务信息资源生命周期管理的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政务信息资源既然是重要的政府资产,除了常规的行政手段外,考虑对政务信息资源实施资产管理。

 

建设大数据应用的基础设施与平台

 

在政务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并不是从零开始,需要各级政府在基础设施和支撑平台的建设上打好基础。

 

首先,在重要信息资源基础建设方面,各级政府需要开展并逐步完成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四大基础库、重要信息资源主题应用库的建设;建设政务有线、无线、内网、专网、互联网、物联专网等完善的政务网络体系和安全体系;建立支撑信息交换的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支撑应急指挥的应急物联网应用支撑平台和应急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政府移动应用管理平台;建设政务云和面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的政府数据资源开放网站,等等。

 

第二,在强化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方面,各级政府需要从责任清(数据采集、更新、提供和使用责任说清)、需求清(要哪个部门什么数据说清)、权限清(有没有权要哪个部门的数据要说清)、资源清(部门内部有什么数据要清楚)、对象清(给哪个部门什么数据要清楚)这五个方面出发,开展部门职能、业务、流程、信息和信息系统梳理与目录编制工作,制定业务、数据标准及系统整合方案,支撑系统开发,加快业务管理与信息化技术的有效融合和数据标准化工作。

 

全文内容:政务大数据管理机制与应用建设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