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热点】男子砸运钞车遭枪击身亡
发布时间:2016-10-31


一、舆情概括:

 

(图1:男子追砸运钞车画面)

    20161027日中午12时左右,位于广东东莞长安镇乌沙环南路上,一声枪响后,黄某中枪倒地。急救车随后到场,宣布黄某抢救无效死亡。目击者说,黄某曾用砖头追砸运钞车。

    案发之后不久,长安镇政府对外发出通报称:1206分许,110接报警称,在长安镇乌沙社区一辆押款车被一名男子用石头、水泥块等物砸坏玻璃。接报后,乌沙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车内押运员多次劝阻无效后,开枪射击导致其受伤倒地。黄某经120到场救治无效死亡。

涉事运钞车所属的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也发布通报称,押运车被砸,右侧玻璃被砸裂。现场目击者提供的视频显示,1140分左右,当运钞车行驶至一公交站附近时,这名被称为黄某的男子拿着砖头追砸,此时运钞车并未理会,大约追了500米之后,运钞车停下,黄某又拿砖头砸向运钞车。押运员对其警告无效后开枪射击,致使该男子当场身亡。

 

二、舆情监测数据:

  1. 舆情热议图:

     

    (图2:舆论热议数据)

        从新浪新闻来看,男子追砸运钞车遭枪击身亡事件,受到舆论的热烈关注,光是话题评论量就超过10W,舆情的影响力可见一斑。其中北京晨报1030日发表的“追砸运钞车事件目击者:运钞车撞到男子没停车”的新闻,评论量高达6.3w,并且评论数据还在持续上升,这一事件也从侧面说明,网友参与新闻反馈和在再加工的热情度极高,网上意见领袖的评论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舆论的走向。

      

  2. 舆情热词图:

    (图3:热词权重图)

    (图4:热词词频图)

        从热词权重图来分析,“运钞车”“黄某”“押运员”等关键词颜色最深,字体最大,是本次舆情关注的焦点所在;在热词词频图中,关键词“运钞车”出现的次数最多,达“22次”,其次是“黄某”出现18次,“押运员”出现12次,三者构成一个舆情的三角地带,也是热议的聚焦点。

     

  3. 采集媒体构成类型图:

    (图5:采集媒体构成类型图)

        从乐思软件舆情监测中心的数据来看,“男子砸运钞车遭情急身亡”事件,采集的主要媒体是新闻,其次是贴吧群组,微博排在第三,在前三的排行榜中,除了排在榜首的新闻是主流媒体,其他二三位的贴吧群组和微博都是网络媒体,总的来说网络媒体的采集比例要高于主流媒体,这也从侧面反应在互联网新媒体时代,对于网络媒体的监测与把控是非常有必要的。

     

  4. 地域舆情图:

    (图6:地域舆情图)

        在地域舆情分布图中,事发地广东省地域舆情呈红色高亮显示,其次临近的江西省也受到广东省的地域辐射,舆情呈淡红色显示,地域舆情受事件发生地距离的决定程度很大,与靠近事发地,地域舆情越高亮。

    三、舆情热议:

     

1、对男子追车原因的猜测

 

2、批判开枪运钞员为故意杀人

 

3、 男子无视禁令,咎由自取

 

 

四、舆情总结:

1027日,广东省东莞市一男子黄武林追砸运钞车,遭押运员枪击后,救治无效身亡。这一事件迅速引爆了网络舆论,网友观点呈现两极分化。权威舆论的空缺,导致社会舆论被不成熟的网络舆情占领:一部分网友认为运钞员是故意开枪,相关运钞员应该处以重刑(死刑);另一部分则背道而驰,对黄武林的死拍手称快,认为这种追砸运钞车的人性情暴戾,破坏社会秩序,就算被打死也是自作自受。

舆论的两极分化,实质上是一场对于押运员是否执法过当、黄武林是否“该死”的争论。由于当前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太过容易,一些网民化身“键盘侠”,在网络的保护色下不顾后果发表恶毒的言论。每一次事发后都有各种各样的网友言辞激烈,要求给予违反“规则”的受害者死刑,“烧伤超人阿宝”事件、“动物园擅自下车被咬的女子”事件、“虹桥机场两客机险相撞 塔台指挥员失误”等事件,每次事发后,网络上总是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键盘侠”要求给予这个死刑,给予那个死刑的评论。网络言论市场的自由化,极大的为暴力言语创造了存活的空间,然而在没有权威信息公布的这段时间,网民又是最容易被谣言蛊惑的。负面舆论总是在第一时间抢占舆论先机,这样的网络舆情现状,也进一步说明加强舆情监测是多么的重要。

事件还在继续调查,网络上关于男子追车原因“黄某因为骑车和运钞车发生刮擦”的猜测已经被广东当地记者调查后推翻。事情从发生到现在(931日)已经过去了5天,事件的真相却迟迟没有公布,官方舆情处理的不及时,也是舆情言论继续发酵恶化的原因之一。舆情的应对,主要考验的是官方处理危机的能力,这就要求警方在事发后要做到快速反应,调查清楚真相,第一时间公布权威信息,挤压谣言的生长空间,从而掌握舆论引导话语主动权,而不是被动地被媒体和网络舆论拖着走。

网络瞬息万变,舆论一时激起千层浪,涉事的“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在这么重大的事情发生后无任何表态和危机应对措施,虽然运钞车公司认为押运员开枪是符合规定的,但就该案而言,押运员开枪程序上仍有两大疑点待解,一个是押运员开枪时面临的危险是否到了“非开枪不能制止或自卫”的程度;二是法律法规“开枪射击只限于使不法侵害人失去侵害能力”,押运员开枪致人死亡,是否已经超越此限度。

这些疑点,有待于公安机关的调查和认定。事发5天,网络舆论市场任然是腥风血雨,官方言论难以让公众信服,舆情连锁反应继续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