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热议“来穗过夜需登记”方案
发布时间:2014-11-26

 

一.事件概述

 

11月25日下午3时,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就近日倍受关注的《广州市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穗府36号文 )召开“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穗府36号文相关情况,并接受媒体采访。通报称该方案旨在摸清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底数,研判来穗人员的基本现实需求,使来穗人员共享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据通报,只要来穗过夜,未在酒店、旅馆办理住宿登记的,就该办理居住登记。来穗人员3个工作日内不登记的,将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将处以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通报会上,广州市来穗局局长陈绍康表示,规定“来穗居住三日内需登记”的穗府36号文规定是依法行政,完全按照上位法要求去做,“没有超越法律条文的任何附加条件”,该《条例》为广东省人大通过的法律,地方政府和部门无权去干预立法,如果要修改这个法律,需要各级立法机关去解决。他同时表示,“从基础数据核查的角度,我希望来了以后登记。你不登记也没办法,这个无碍大局。”

 

二.网友热议

 

来穗过夜需登记

 

在穗过夜需登记

 

方案很奇葩!(59%)

 

@黎黎宇纪:简直无语。

@yendy-Fong:什么人才属于是外地人?广州市外的人吗?离谱。

@Luiwon:我是广州的,我都觉得这样的条例很傻逼很无理,搞分化吗,嫌社会和谐过头了吧?

@Alwaysia大蝴蝶:这个真的很搞笑,你在大街上查,你怎么知道这个人是不是在广州过夜、是不是已经居住超过三个工作日?

 

太离谱,探亲访友也要登记?(20%)

 

@双鱼的A大:投亲访友的有点麻烦了。

@朱彥碩:这算是什么规定,我睡朋友家的话也要登记?

@Innocuous:去广州亲戚家住宿,也要落地签么?

@君子兰的小屋:奇葩,亲戚家住也要登记?父母去看子女住子女家也要登记?

 

一个无法实施的方案。(11%)

 

@一菜坛子一怎么实施?

@威海毛熊:又是一个无法实施的规定。

@何光伟:如果全部执行下来,每天要投入多少人力、财力?

@华天动力协同:感觉实施难度很大,监管不过来。

 

这是时代的倒退吗?(6%)

 

@陈贵wb:今天广州当局开倒车。

@樽中酒中鳟:突然想起了曾经马季的相声《多层旅馆》,这是时代的倒退吗?

 

其它观点 (4%)

 

@孤夜笑云:广州整治三非的呼声由来已久,这摆明了是要管理日益增多的非法移民。

@longchao2006:仔细考虑有利于长远社会治安问题,别动不动讲粗,广州最近几年某些地方的治安是比以前差很多了。

 

三.舆情透视

 

据抽样调查所得网友言论看,绝大多数网友都不认同“穗府36号文”,认为该方案太离谱,而且无法实施,甚至还有时代倒退的嫌疑。从方案的内容上看,执行难度确实非常大,操作性不强,甚至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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