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顾问:ERP实施遭遇需求变更迁就还是拒绝?
在ERP上线前的需求调研分析阶段,项目组成员和客户的深入交流是减少频繁需求变更的关键阶段之一。但是由于双方的误解通常使需求交流难以进行。更严重的是,实施顾问只根据用户提出的描述性、总结性的短短几句话去制定实施方案,没有真正挖掘和按客户的需求去制定实施计划。当客户头脑一热或领导一拍脑袋提出新的需求时,实施顾问往往也就不能区分客户真正需求和镀金需求。如果项目组对客户需求的细节了解不充分,双方对需求的理解就会产生差异,就会导致移交 ERP系统时才使问题暴露出来,客户只能频繁的提出需求变更。
(3)没有明确的需求变更管理流程
没有明确的需求变更管理流程,就会使需求变更变得泛滥。并不是所有的变更都要修改,也不是所有变更都要立刻修改,需求变更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决定什么类型的变更需要修改和什么时候修改。比如ERP界面风格问题,就可以先不修改,或者规划一下修改的时间待到以后进行优化。另外,对于核心模块的修改没有严格把关流程,有些小需求看起来工作量不大,但是实际上实施顾问和开发顾问要耗费比较长的时间去完成这些销售顾问或者客户没有考虑到的细节问题。
(4)没有让客户知道需求变更的代价
对变更的影响没有评估是需求变更泛滥的根本原因。变更都是有代价的,应该要评估变更的代价和对项目的影响,要让客户了解需求变更的后果。如果客户不知道需求变更付出的代价,对实施顾问的辛苦就会难以体会。在评估代价过程中,可以请客户一起做判断:“我可以修改,但您能接受后果吗?”。
三.如何有效控制需求变更?
需求变更对项目成败有重要影响,既不能一概拒绝客户的变更要求,也不能一味地迁就客户,所以实施需求变更之前必须做好控制。例如授权、审核、评估和确认,在实施过程还要进行跟踪和验证。有句通俗的话说得非常好:“需求变更控制的目的不是控制变更的发生,而是对变更进行管理,确保变更有序进行。”
用户需求的变更总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要以积极的心态去接受和控制用户的需求,而不仅仅是埋怨。对待客户频繁的需求变更,应采取有效办法应对,避免事态蔓延,不让客户养成随意变更的毛病。
(1)合同约束
需求变更给ERP实施带来的影响是有目共睹,所以在与用户签订合同时,可以增加一些相关条款,如限定用户提出需求变更的时间,规定何种情况的变更可以接受、拒绝或部分接受,还可以规定发生需求变更时必须执行变更管理流程。
虽然ERP项目合同很难在签订之初就能够精确定义每项需求,单靠合同是帮不上忙的,但也不能忽视合同的约束力。有一个笑话,就是许多销售顾问都开玩笑说他们都是清政府。为什么是清政府?清政府的特点之一就是丧权辱国的条约太多。
(2)建立需求变更审批流程
要明确需求变更审批环节、审批人员、审批事项、审批流程等。目的有两个:一是将客户下达变更的流程尽可能地规范化,减少张嘴就来的非必要、非紧急、非合理、非高层领导意图的“无效变更”。二是留下书面依据,为今后可能的成本变更和索赔准备好“变更账”。凡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变更”,一律是无效变更不予受理。
有效的需求变更流程应该包括确认变更、评估变更的价值、分析变更对项目的影响,以及提交给双方高层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执行变更。变更请求必须有书面材料,当用户发现由于业务变化而引起的需求变更,需要提出书面申请。这样对所有的变更,双方的项目负责人都能做到心里有数。而且用户在递交书面变更申请时比较慎重,一般都在内部经过讨论后进行,这样减少了因用户内部看法不同导致的反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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