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S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平台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正式施行,如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如何加大政务资源整合力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如何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有效维护公民权利?如何形成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加大保障力度?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具有信息公开主体义务的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事务职能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
作为中国最大的搜索和内容管理技术提供商,北京拓尔思(TRS)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建设需求的基础上,推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平台,用于构建完整的、创新的政府信息公开、交换、服务体系。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主体、公民权利、信息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六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职责,有利于明确信息公开范围、畅通公开渠道,有利于完善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
规定政府公开信息的基本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条例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赋予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条例》还有一个亮点,就是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权。《条例》规定,除了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有关政府机关对于其申请要求应当做出答复。
规定政府信息的公开主体和内容
《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这两类主体是政府信息的拥有者,也是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承担者。此外,教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也制作、获取了大量社会公共信息。公开这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信息,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信息、利用信息的合法权益。
明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条例》明确了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各行政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规定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多种方式
《条例》要求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采用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三是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各级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等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五是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六是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
明确了监督和保障制度的建设要求
《条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制度的建设要求。一是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各级行政机关定期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对于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举报并应予调查处理等。
二、政府新型信息公开体系的建设需求
政府新型信息公开体系由资源层、编目层、渠道层和保障层四个层面组成。其中资源层是基础,编目层是枢纽,渠道层是发布和申请信息的窗口,保障层是支撑。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需要做好各个层面的协调和建设力度。
资源层
资源层包含了所有的政务信息资源,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源泉。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产生、收集、整理、传输、发布、使用和贮存的大量有序化信息的集合,为政务公开、业务系统、辅助决策、公共服务等提供信息支持。
编目层
编目层是连接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的桥梁,它包含了公开指南和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是指政府机关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对外说明和服务承诺,它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为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了基本的帮助服务。信息公开目录是政府机关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总汇编和公开内容的索引,科学的分类目录能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维护保障的质量,是提高公开规范性的关键因素。
渠道层
渠道层是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通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渠道层应当包含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两种类型。其中,主动公开主要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渠道则发布主动公开之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保障层
保障层包括了制度规范和保障工作机制。各级政府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对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提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要求。保障工作机制是顺利推进信息公开的组织基础,完善的保障工作机制应当由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各部门的维护保障机构组成。
综上所述,政府新型信息公开体系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同时,就重要性而言,编目是整个信息公开体系的关键。通过编目层,政务信息资源实现了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利于资源开发利用。同时,编目也为渠道层提供了公开的索引,是公众查询、获取政务信息的“地图”。编目层将资源和渠道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的中心环节,因此,加大编目层的建设和完善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
三、TRS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平台的解决之道
TRS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平台以基于元数据的科学管理方法为基础,全面覆盖了政府公开信息资源在采集、编目、上报、注册、审核、管理、发布、检索、交换、举报、监督、依申请公开等各个阶段的功能需求,为各级政府机构快速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公开目录提供了技术保障;同时,该系统的设计充分分析了政府现有资源和信息系统状况,综合考虑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规定、政府海量信息资源的加工效率、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建设标准、以及快速实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体系的建设等各个因素,有效解决目前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中面临的棘手问题,保障了政府新型信息公开体系的建设效率和投资效益。
基于元数据的科学管理方法
TRS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平台是以基于元数据的科学管理方法为基础。
元数据是数据的数据(Metadata),它从信息内容、载体形态、信息资源集合及其组织体系、管理与服务机制以及过程与系统等方面去描述信息资源的特征和属性。借助元数据,人们可以采集、组织、识别、定位、发现、评估和选择信息资源,实现简单高效地检索、交换、管理海量数字化信息资源。运用XML标识语言,通过元数据与分类表、主题词表的结合,可以方便地按应用需要组织信息资源分类目录、主题目录和其他目录,实现对数字资源的导航、检索、定位和交换服务。
TRS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平台提供了灵活的元数据定义工具,通过规范的元数据、政务分类词表和主题词表,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进行有机组织,可以方便地根据应用需要按照行业、部门、地域、主题、服务对象、场景服务等使用目的的不同,变换出各种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实际应用中,用户可以借助任何一种目录结构,在政府外网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信息公开资源提供识别、导航和定位服务。
有效解决了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面临的6大问题
(1)如何有效梳理信息公开资源,编制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资源的梳理和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是一个繁琐和复杂的过程,编制工作在满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同时,必须有利于降低公众获取信息的难度、节省用户的使用成本。为了满足以上要求,TRS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平台内置了7种分类体系,包括:主题分类、题材分类、服务对象分类、机构分类、信息类型分类、场景分类以及业务分类,政府可以根据需要按照部门、服务对象、服务主题、服务场景等多个角度组织信息公开资源,快速生成信息公开目录的同时,使得政府可以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目的的不同,提供不同的分类导航方式,有效降低公众获取信息的难度,节省用户的使用成本。
(2)如何加速实现海量信息资源的电子化和元数据加工?
目前,政府很大一部分信息已经实现了电子化,但是其散落分布在政府门户网站、内部办公系统、OA系统、公文系统等不同的地方,利用人工方式一条条拷贝和录入,然后逐条人工提取元数据显然不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TRS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平台采用搜索技术、自动信息抽取和人工校对三者相结合的方式,利用TRS网络信息雷达系统自动搜索采集的信息公开资源,并借助于TRS 自动信息抽取技术抽取信息的相关元数据,包括发文概述、发文机构、所属主题等等,自动入库,进入元数据管理中心进行人工校对,然后审核发布,大大提高了海量信息资源的电子化和元数据加工效率。
(3)如何快速发布政务信息资源,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
重视发布和申请公开两类信息公开渠道,建立起政府网站、报纸刊物、广播电视、手机、信息亭、阅览室等相结合的多元化公开渠道,逐步实现政务信息随时随地的获取,充分体现公正、公平、便民的信息公开原则,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的具体要求。
政府网站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TRS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平台建立在TRS WCM内容管理平台的基础之上,可以快速地建立起面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目录应用。
同时,系统还有一个特色功能就是可以将公开信息按照不同的分类(主题、题材、年份等)自动产生成可印刷的纸质书,用户可以很方便地印刷出类似于指南或者图书馆目录书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手册》,存放在图书馆等公共场合或者发放给市民,便于市民查询。
第三,借助于TRS WCM内容管理平台的工作流和自定义表单机制,可以在政府网站上快捷的实现依申请公开功能,健全依申请公开渠道,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4)如何建立信息的审核监管机制,保证公开信息的安全性?
为了保证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建立信息的审查监管机制势在必行,TRS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平台为审查监管机制的建立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包括:用于信息发布审核的工作流引擎,满足多部门分布式维护的权限管理机制,用于业务处理审计追踪的统计分析、审计日志功能等。通过这些功能,可有效保障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5)如何在公开目录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的信息共享和交换?
在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建立交换原型,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可有效提高政府跨部门、跨行业的业务协同,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社会满意度,缩短企业、公民在线申请、申办的时间周期。
TRS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平台在设计之初就充分考虑了:目录系统和政府网站发布系统的“一键式”信息交换需求,如何实现跨部门、跨行业之间“核心元数据”的交换等等问题。通过XML数据规范,底层提供XML输入输出接口,系统方便的实现了相关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应用。
(6)如何遵循元数据标准、分类标准、编码标准等标准规范?
目前,国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建设还没有标准的规范细则出台,TRS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平台的分类与著录规范主要依据GB/T 21063.4《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GB/T 19486-2004《电子政务主题词表规则》、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 等相关标准。同时,TRS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平台的元数据定义、分类、编码规则都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灵活性,可根据规范细则出台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按需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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