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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进智能电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三、上海智能电网产业发展的推进措施

  (一)完善智能电网产业发展推进机制

  把智能电网列入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新能源领域,享受新能源产业政策;支持建立智能电网产业联盟,由电力、信息等领域的研发、制造、咨询等单位共同发起,形成智能电网信息发布、沟通交流、咨询互动、标准研究的载体和平台,推动智能电网产、学、研、用联合。

  (二)推进智能电网产业基地建设

  围绕重点领域,引进国内外优势企业,打造有竞争力的智能电网产业集群。以浦东临港、奉贤、闵行、松江等输配电及新能源企业集中的区域为中心,围绕智能电网相关领域,以及通讯、软件、控制等相关产业,形成研发、制造、人才、信息、配套等集聚,打造智能电网产业基地或产业园区。

  (三)加快示范项目和示范工程建设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和示范运营,带动钠硫电池等储能技术、V2G能源转换系统的突破;进行智能楼宇电力综合管理系统的示范,成熟后逐步推广应用;创造条件推动工矿企业、智能用电小区、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研究及示范应用;建设国家级的智能电网用户端设备检测平台,推动示范性应用和产业化开发;推动其他智能电网示范、试点项目建设。

  (四)推动智能电网与通信、检测、网络安全、软件及信息服务业融合发展

  围绕智能电网的建设和应用,推动智能电网与通信、网络、信息安全等支撑性技术和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智能电网所需要的系统软件、终端服务软件,需求侧能源服务、检测服务等衍生服务业。推动相关制造企业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从设备生产制造向系统集成、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方向发展。

  (五)推动首台(套)业绩突破

  建立企业、政府、社会等各方共同争取重大依托工程项目的协调机制,为企业争取重大项目、重大装备首台业绩突破提供必要的支持。鼓励用户单位、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共同开展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业务,对本市用户单位首次订购或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贴。

  (六)形成开放发展产业格局

  按照市场化运作、开放性发展的思路,支持企业创新体制机制;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吸引企业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风险投资等投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优势企业来上海发展智能电网相关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并购国内外具备研发实力、核心技术及关键能力的企业。

  (七)加快引进和培养领军人才

  支持引进智能电网相关领域的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积极落实本市各项人才政策;优先推荐智能电网领域的领军人才进入国家“千人计划”,落实相关政策;支持上海高等院校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培养一批优秀人才,形成人才梯队。

  (八)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拓展新能源接入、智能变电站、能源管理系统与智能电网等领域的海外市场及工程总包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出口信贷资金投放,支持企业承揽海外承包工程,带动设备出口。对承接海外工程项目的企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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