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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电子政务的5种推动力

  

  前言

  最近在参加一些有关电子政务的讨论后发现,许多长期从事电子政务推进工作的同志都有某种失落感。他们觉得,中央与地方信息化推进机构改革以后,又面临保增长的严峻经济形势,电子政务在决策层和执行部门的重要性都在下降,未来的电子政务推进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种忧虑应该说有一定的道理,反映了目前的现实和电子政务发展所面临的困境。但是,笔者认为,在新的形势下,要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不可能也不能仅依靠来自领导层或者执行部门的推动,而是要清楚地认识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阶段,全面调动电子政务发展的各种推动力,以实现电子政务工作新的突破。观察近年来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可以将其主要推动力归纳为政府推动、市场推动、法治推动、社会推动、竞争推动等5 个方面。本文试对这几类推动力作客观分析,提出当前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推动力培育的思考。

  一、政府推动

  由于我国的改革开放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变法”模式,通过“松绑”改变权利过于集中的弊端,通过政府作用快速培育市场机制,因此,同其他领域一样,电子政务的初始动力只能是来自于政府。回顾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不论是最初的办公自动化、“三金”工程,还是后来的“政府上网”、中央17号文件,均是政府推动的最典型体现。

  在变法模式启动之初,由于政府权力巨大,市场、法治、公众参与等要素都尚未发育成熟,因此,来自于政府的推动必然是决定性的第一推动力,这是变法模式的一个基本特征。同时,对于转型国家而言,政府推动还具有力度大、见效快的特点,能够通过行政组织快速加以落实。在电子政务准备度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我国的电子政务能够迅速普及,在短时期内发生巨大变化,政府推动可以说居功至伟。

  但是,政府推动不是没有缺陷,其最大弊端在于缺乏连贯性,容易随施政重点目标转移而发生推动力衰减现象。一旦政治领导人注意力转移或者执行机构工作重点调整,这种推动就会失去动力甚至停滞。当前一些业内人士对电子政务发展有担心,其实就是这种缺陷的反映,它也说明我们的电子政务工作还没有真正走出单纯依靠政府推动的发展阶段。同时,政府推动必须依靠传统的科层制与部门架构,而电子政务需要的是网络结构与政府流程再造。因此政府推动的最终结果极有可能与电子政务的基本要求背道而驰,这是政府推动的另外一个致命缺陷。实践中,电子政务系统越多,部门壁垒越森严,信息化条件下政府信息资源越难共享等问题,都根源于传统的政府推动模式与电子政务规律的内在冲突。可见,政府推动的电子政务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推力衰减和内在冲突等问题。这个时候,与其期望更多的政府推动(其结果是新一轮的恶性循环),还不如进行根本调整,更多发挥其他机制的推动作用。

  二、市场推动

  在“变法”模式之下,市场机制本身是由政府培育的,其边界与作用的程度也取决于政府的宽容度。因此,市场机制最初不可能发挥第一推动力的作用,这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电子政务初始条件的最大区别。但是,一旦市场机制得以确立,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就会发挥,市场主体的创造性也就会被释放出来。到这个阶段,就应该更多地发挥市场推动的作用。其实, 类似于google、microsoft、这样的大大小小的市场主体对于电子政务的实际推动作用不亚于任何一个政府部门。考察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可以发现,最初的电子政务都是“电子+ 政务”的方式,通过政府部门内设的信息中心来实现电子政务的目标,可以说是一种自给自足的政府推动方式。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 市场的作用越来越大,从最开始的政府采购到后来的运维外包,再到各种形式的公私伙伴关系出现,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条市场推动力递增的轨迹。

文章作者:周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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