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警用缉查布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成交
受采购人的委托,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警用缉查布控系统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警用缉查布控系统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3-J3-H0034-XY
三、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3年10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百色政府采购网等发布了采购公告。
四、谈判时间:2013年 11月6日
谈判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3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应用、陈剑、黄妍(业主评委)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3年11月 7日至2013年11月 15日(七个工作日)
六、成交情况:
成交人: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拾捌万壹仟元整(¥:181000.00元)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成交候选人:广西博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拾捌万叁仟元整(¥183000.00元)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七、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翠 联系电话:18907867112
采购人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8977609990
八、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0776-2828881
3、质疑书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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