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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2013年廉租房1#楼项目施工工程中标公示

受凌云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凌云县2013年廉租房1#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2013年廉租房1#楼项目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3-G2-S042-XY

三、招标信息公告时间: 2013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

四、截标日期: 2014年1月8日下午15时00分

五、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14年1月10日至1月14日

六、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西桂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人民币肆佰伍拾伍万肆仟壹佰陆拾捌元叁角贰分(¥4554168.32元),中标工期30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经理黄宝年;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西融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人民币肆佰伍拾伍万肆仟肆佰捌拾元肆角伍分(¥4554480.45元),中标工期30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经理卢海伦。

七、建设单位: 凌云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八、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 华 联系方式:0776-2961933(传真) 13006969900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百色市政府采购办、百色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0776-2961933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http://jgw.baise.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网站上发布。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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