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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QXCG2013H432

三、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8日

四、定标日期:2013年12月31日

五、中标公告日期: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10日(七个工作日)

六、中标结果:

标段

中标人

中标金额

A分标

广西内联网络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壹佰陆拾万贰仟肆佰贰拾元整

(¥1602420.00元)

B分标

南宁市东和商贸有限公司

壹佰零柒万陆仟元整(¥1076000.00元)

C分标

广西嘉易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00元)

D分标

广西安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壹佰零柒万柒仟伍佰贰拾元整(¥1077520.00元)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覃家惠、方再新、梁军、黄社立、陈燕

八、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771-5672768 FAX:0771-567276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自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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