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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海城区学校教学设备设施

  依据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关于“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教学设备配置”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要求,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的委托,于2013年12月24日就北海市海城区学校教学设备设施及器材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北海市海城区学校教学设备设施及器材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3-J1-0254-Z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北海市海城区学校教学设备设施及器材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后期服务。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日历天内。  三、竞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采购公告期:2013年12月17日—2013年12月24日  成交公告期: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3日  四、评审(谈判)日期:2013年12月24日  评审(谈判)地点: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5楼A室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周海、徐宽、范菁(采购人评委)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北海市银海区鑫和办公文体贸易部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海市云南路晋海御园6栋19号商铺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零捌佰贰拾捌元整(¥750828.00元)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建中 联系电话: 0779-2038244   采购人联系人: 范菁联系电话:0779-3183880   七、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竞标人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质疑联系部门: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79-2038244   投诉联系部门: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 电话:0779-2097547   采购代理机构: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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