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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杞县裴村店、于镇信用社办公场所建设项目评

  招标编号:G13BHN-097  杞县裴村店、于镇信用社办公场所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 县交管办、县交监办、县招投标科 的监督下,于2013年12月03日9点30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准时开标,于2013年12月3日10点00分进行评标。招标控制价分别为:一标段:1621415.77元,二标段: 1476783.73元。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一)、第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      项目经理      中标工期      中标质量      第一候选人      河南尚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35480.73      孔伟立      100日历天      合格      第二候选人      河南新原发展建筑有限公司      1524130.82      左明亮      110日历天      合格      第三候选人      杞县电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1569885.62      郭建军      110日历天      合格   

  (二)、第二 标段: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      项目经理      中标工期      中标质量      第一候选人      河南省国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403000.00      马国杰      100日历天      合格      第二候选人      河南乾赫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1427115.81      李秋艳      110日历天      合格      第三候选人      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      1361033.59      李晓云      100日历天      合格   

  二、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6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县交管办、县交监办、县招投标科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交管办:0371—28285671  县交监办:0371—28285670  县招投标科:0371—28285672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7758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君益  联系电话:15137825505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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