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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监理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监理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监理

采购单位:内蒙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2】2782号

采购文件编号:XHTC-FW-2012-1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0月27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成交供应商

中标价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

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监理

XHTC-FW-2012-110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329(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如下:

评标委员会成员:谢占有、张艳茹、薛文华、张炜、聂烨红、张武忠、徐彩芝

采购人代表:魏敏

监督人员:闫新光 杨志国

说明:

1.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的质疑作出回复,可以在回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及投诉电话:

2.1内蒙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0471-4929430

2.2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0471-5185331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3.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3.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3.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3.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3.6 必须为本次活动当事人;

如质疑或投诉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公司恕不答复和受理。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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