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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南阳市2013年市区内河清障工程项

南阳市2013年市区内河清障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南阳市2013年市区内河清障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于2013年11月27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准时召开开标会议,并在中心五楼第一评标室评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阳市2013年市区内河清障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HNCJ-13-1101

二、 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一标段:

南阳建工集团为第一中标侯选人;

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为第二中标侯选人;

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侯选人。

施工二标段:

河南宏盛建筑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侯选人;

河南冠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二中标侯选人;

安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三中标侯选人。

施工三标段:

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侯选人;

开封豫龙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侯选人;

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为第三中标侯选人。

施工四标段:

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侯选人;

河南冠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二中标侯选人;

开封豫龙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侯选人。

监理:

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侯选人;

河南信禹监理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侯选人;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侯选人。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1月2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 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四、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7-61626111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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