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2013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体外
1.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委托,对其“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2013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第二包体外冲击波碎石机提交密封投标。
2. 招标编号:0706-13400008N054
3. 采购内容:
包号及名称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第二包: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1
台
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
北京,用户所在地
招标和投标均以包为单位,评标与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不允许拆分投标。
4. 合格的投标人
a. 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生产或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求的设计、货物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b.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信誉良好,在过去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c. 两年内无违约历史;
d.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f.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g.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h.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如按照国内医疗器械生产管理规定须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由代理商提供)复印件。
i. 如所投的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j.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11月28日起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6.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11月28日起到2013年12月18日前,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在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另加30元人民币)。
7.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不低于投标总价1.5%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
8. 定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每个投标人可派1至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联 系 人:孟瑶、王宵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室
邮 编:100055
电 话:0086-10-63349323,63349026
传 真:0086-10-63373679
帐户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3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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