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装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装修消防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3-1361GD54C32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 11 月 27 日至2013年 12 月 3 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3-1361GD54C327
3. 项目名称: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装修消防工程
4. 项目类型:工程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内容
工期
最高限价
装修消防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0日历天内
人民币116万元
注: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3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4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5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6 供应商自2011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合同金额人民币110万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装修消防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6.7 供应商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6.8 供应商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除项目负责人外,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造价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主办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装饰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月11月27日-2013年12月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3.1 投标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详见附件一);
7.3.2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7.3.3 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7.3.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4.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4.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5 投标人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7.3.6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7.3.7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7.3.8 供应商自2011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合同金额人民币110万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复印件(类似工程是指装修消防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7.3.9 供应商须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的网上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7.3.10 供应商除提供项目负责人外,应提供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造价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主办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注: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装饰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图纸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时间:2013月12月18日09 :00~09:3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18日 09:30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1688-27
邮政编码:510075
电邮:CL87651688Y@163.com
传真:020-8765 1698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3.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7787 0188 0000 445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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