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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景观路环卫机械化车辆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景观路环卫机械化车辆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景观路环卫机械化车辆购置项目

   2、采购编号:汴新城管【2013】183号

二、本次招标采购金额:人民币275万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采购内容:机械化洗扫车1辆,扫地车1辆,多功能洒水车2辆(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应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按规定时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内容及所要求的服务。

   3、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供应商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证书或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所投产品生产许可证;

   4、所投产品代理证书或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7、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且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查询结果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的《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投标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27日—2013年12月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22号窗口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文本出售,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 系 人:潘女士陈女士

电话:15203788222 电话:15137800271 13839987802

地址:开封市金明东街39号地址:开封市中山路南段157号

邮箱:邮箱:hnxdk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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