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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基础设施改造―北京电影学院消防火灾报警系统整合升级改造

1、项目名称:(2013)基础设施改造—北京电影学院消防火灾报警系统整合升级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XHTC-GC-2013-521

3、招标人:北京电影学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10-82045113

4、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联系人:孙兆誉、李响

联系方式:010-52691999

5、招标范围:消防报警系统安装以及相关线路敷设

预算金额:伍拾叁万伍仟贰佰肆拾元壹角叁分 (¥535240.13元)(即招标控制金额)

工 期: 60 日历天

施工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院内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标书购买须知:

本包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 11 月 27 日至2013年 12 月 04 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1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2 月 18 日上午 10 :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3年 12 月 18 日上午 10 :00时(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编:100055

E-mail: lx@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52691999

传真:010-52691919

联系人:孙兆誉、李响(分机208、213)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862083067710001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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