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3-10840号信息--上海市崇明县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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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县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cg13-10840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市崇明县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17个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本次采购共计1个包,具体物业管理内容详见附件。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服务地址:详见附件
5、服务日期:3年
6、踏勘时间:2013年11月28日下午1:00 地点:上海市崇明县人民路60号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1600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年预算资金506万元,第二年预算资金538万元,第三年预算资金556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投标方的资质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规定确定。
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当获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号第164号)中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及上海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公司经营许可证,技防三级资质。
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08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网上投标培训安排在每周三下午2:00,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可先查看网上投标视频演示,如有操作问题,再参加培训会议。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2013年11月28日 00:00:00至投标截止。
2、纸质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3年12月13日 09:00至投标截止。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10: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
2、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5室
3、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傅丽君
电话:021-63186091
传真:021-63185569
Email:fulijun@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县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
地址:城桥镇人民路60号
邮编:
联系人:徐建新
电话:69613645
传真:6961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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