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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部分城乡公交线路客运经营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饶县部分城乡公交线路客运经营权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GRZCGK2013-283#

采购人名称:广饶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广饶县易安路10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月河路310号

项目名称:广饶县部分城乡公交线路客运经营权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广饶县7条城乡公交线路五年经营权及公交线路所属公交站点牌、候车亭建设权、经营权,县财政总计划补贴额每年247万元,具体如下。

广饶县7条城乡公交线路五年经营权,成交供应商购置公交车19辆,根据上一期限车辆运营情况,成交供应商经营权从上一期限到期后生效(广饶至卧石线4辆公交车2014年3月22日到期,其它线路2013年12月24日到期),“公车公营”管理,县财政每年每车补贴上限13万,总计247万元;

成交供应商拥有县城乡公交总站使用权,按成本价交付管理单位物业管理费。

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一个月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投资:约247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有客运车辆100辆以上或承诺配备线路所需19辆营运车辆的客运(包括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客运)企业;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社会服务能力,包括配备营运设备和人员;

(四)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企业有关证件原件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必须体现供应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采购人根据项目的需要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采购人在采购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1月28日,每日8:30—11:4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台(广饶县乐安大街乐安大厦西辅楼三楼)。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元整,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13371552755 0546—7720207、6449591

传真:0546—7720665

监督单位:

广饶县监察局

广饶县审计局

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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