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毓璜顶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烟台毓璜顶医院
电 话:0535-6691999-82810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
帐 号:37001666360050152310
联系方式:0535-6593129 传真:0535-659307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烟政采(海逸)货物2013052号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医疗设备采购,共分为4个包。第1包为荧光定量PCR仪等设备采购;第2包为数字显微图像分析系统等设备采购;第3包为:细胞培养箱等设备采购;第4包为化学发光成像分析系统等设备采购。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
术指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荧光定量PCR仪等设备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①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荧光定量分析仪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③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
④投标人须具有201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
2
数字显微图像分析系统等设备采购
①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数字显微图像分析系统、倒置显微镜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③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
④显微镜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⑤投标人须具有201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
3
细胞培养箱等设备采购
①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具有201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
4
化学发光成像分析系统等设备采购
①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化学发光成像分析系统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③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
④投标人须具有201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
六、报名时间及购买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2月2日每个工作日8时 -17时30分。
地点: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方式:购买或邮寄,
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2日9时30分
八、开标时间:2013年 12 月1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莱山区府后路2号四楼)
九、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石磊
招标代理机构:张志平 赵静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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