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水务局东莞市水务工程施工工地视频监控中心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东莞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莞市水务工程施工工地视频监控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3〕880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水务工程施工工地视频监控中心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内容:东莞市水务工程施工工地视频监控中心;
2.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内完成;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1月13日起至2013年11月19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三级或以上资格证书(或资格备案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11月13日起至2013年12月0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详细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9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詹小姐 电话:0769-228058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的,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03日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九、开标时间:2013年12月03日09:30;
十、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0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ttp://dggp.dg.gov.cn/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争锋
电话:0769-22803111;
传真:0769-22412519;
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邮编:523009。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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