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环保局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临沂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就其所需沂水县环保局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企业前来报价。
一、采购人: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沂水县环保局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四、项目编号:DZZB-2013YS-001
五、采购货物名称及要求:A包:监测设备;B包:监测设备;C包:应急取证设备。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4、投标产品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及规范);
5、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具有与需求相关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14日到临沂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2、招标文件每包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须递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0日15:00。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双城路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0日15:00。
2、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第一开标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A包:伍仟元人民币;B包:伍仟元人民币;C包:叁仟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名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207804343538
开户行:中国银行沂水支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环保局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三、本项目联系人:顾经理 石经理
电话:0539-8327277 13969908321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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