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13年尉氏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
招 标 公 告
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尉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就2013年尉氏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2013年尉氏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种植业)
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3(105)号
3、项目基本情况:
3.1 采购内容:
一包:100马力爬行拖拉机1台,5.5马力微耕机3台,割草机1台。
二包:尿素(N≥46%),一铵(N≥11%、 P2O5 ≥44%),硫酸钾(K20≥50%),复合肥或配方肥(N-P2O5-K2O=30:5:10)
3.2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3 计划投资:一包11.5万元,二包27.5万元
3.4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3.5 交货期:合同签定后5日历天内供货
3.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4、供货商资格条件:
1)供货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2)农技类为农技经销商或制造商;3)肥料类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招标文件售价:一包和二包各300元 (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一包叁仟圆整(¥3000元);二包伍仟圆整(¥5000元)。
7、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北京时间)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
9、报名事项
一包和二包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经销授权证明、外省企业应持有《进豫备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并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项目企业机构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不良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两套复印件, 加盖红章。
2、报名时的项目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2个月有效期内。
3、去检察院办理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需带齐一下材料: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供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理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单位进行查询时应提供招标公告。
10、勘察现场时间:自行勘察
1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2、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发布媒体:《河南政府采购网》
14、招标人:尉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娄先生 电话:13781139348
招标代理机构: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8-7990061
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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