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卫生局心电图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卫生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心电图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心电图机
标书编号:ZZC2013-G11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卫生局申请购置的心电图机9套。
(一)数量:心电图机9套。
(二)每套配置清单:
1、主机 1台
2、导联线 1套
3、胸部吸球 6个
4、肢体夹 4个
5、可充电电池 1块
6、热敏记录纸 1卷
7、操作手册 1套
8、导电膏 1支
9、接地线 1根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1.液晶显示屏≥5英寸、可显示3、6、12、12+1道心电波形
2.同步采集12导联心电波形,1、1+R、3道记录
3.内置存储器,可存储100件以上心电图波形数据,并提供专用软件,进行数据回放,便于出诊后心电图数据的保存及查阅
4.可通过高速网络LAN接口传送数据
5.内置分析软件,可进行标准12导联分析和心率不齐检查
6.采样率:8000次/道/秒
7.增益选择:2.5、5、10、20mm/mv及自动
8.多种记录速度:5、10、12.5、25、50mm/s
★9. 体积小,重量轻(≤2Kg),携带方便,提供专用出诊包
★10.内置电池在充满电的情况下可持续工作≥2小时,可连续记录≥300人次,便于出诊携带
11.具有LAN接口,通过心电管理软件与医院计算机连接,将病人信息存入计算机内,便于信息的编辑、查阅及保存,提供A4纸报告。心电图报告格式、诊断用语符合心电图质量控制标准。
带★的为必备技术要求,不响应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的投报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3、投标人为此产品的经销商的,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
(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3年9月17日下午5:00(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3年9月18日上午9:30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0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下午1:00-2:0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下午2: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0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吴丹、许霞慈、陶宏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下午2:00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0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吴丹、许霞慈、陶宏 联系电话:0512-58699071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征 咨询电话:0512-58987101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 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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