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华区《2011-2012年农村义务教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委托,因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标段招标失败,现就新华区《2011-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验室设备及体音美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新华区《2011-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验室设备及体音美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一标段)
采购编号:PXZC-A-2013141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实验室设备(含柜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一标段:实验室设备(含柜子)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含500万)以上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单位必须为“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 预审合格的单位(不接受入围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授权);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5)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为2013年9月1日以后,并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18日的工作时间均可报名。
(北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30-5:3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君临天下一号楼601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以下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为本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⑤生产厂家提供产品入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设备项目资格预审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⑥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女士 垂询电话:0375-2206385
联系地址: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君临天下一号楼601室)
6.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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