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禹州市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农业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项目
工程编号:GCZB2013-45
工程地点:禹州市古城镇、褚河镇、张得乡、鸿畅镇、文殊镇、方山镇、花石镇、朱阁镇
工程面积:约2976平方米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图纸、答疑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工程工期:70日历天
本项目共分8个标段;
六标段:古城镇(372平方米) 十标段:文殊镇(372平方米)
七标段:褚河镇(372平方米)十一标段:方山镇(372平方米)
八标段:张得乡(372平方米)十二标段:花石镇(372平方米)
九标段:鸿畅镇(372平方米)十三标段:朱阁镇(372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4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5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外省进豫企业,请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投标报名,办理办法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查询详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121室)。
联系电话:0374-8278101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4 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
5.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6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
5.7 外省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5.8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以上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套并胶装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必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须三天前开标三天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的资格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一年,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 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6.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121室)。
6.3文件费用;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套(中标企业不退,不中标企业公示期结束后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农业林业局
地址:禹州市画圣路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监督电话:禹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374-8111255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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