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建设-生物技术专业群实训基地功能
采购人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722037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42300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生物技术专业群实训基地设备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授权
是否允许
采购进口产品
1
旋转蒸发仪
台
4
否
2
水循环真空泵
台
2
3
冷却水循环装置
台
2
4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台
4
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
电子天平
台
5
6
便携式台秤
台
9
7
pH计
台
6
8
复合电极
个
20
9
超声波清洗器
台
1
10
生物显微镜
台
20
11
不锈钢手提式灭菌器
台
10
12
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综合实训平台
套
2
13
分光光度计
台
15
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4
实验台
批
1
15
微粉化设备
台
1
16
激光粒度分析仪
台
1
17
全自动溶出仪
台
1
18
回旋水浴恒温振荡器
台
1
19
恒温恒湿培养箱
台
3
20
低温药物光照试验仪
台
1
否
21
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台
1
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2
口服液锁口机
台
1
23
离心机
台
6
24
高效液相色谱仪
套
1
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5
高效液相色谱仪
套
1
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6
气相色谱仪
台
1
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59.5051万(批复号:XM-000001430613032701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因本项目未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故供应商所投货物不可以产自中国境外的产品。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3年9月11日起至2013年10月8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2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
联系方式:010-63942300
传真:010-63978100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帐号:11001029200053008609
备注: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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