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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德化广播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编辑播出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德化广播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DH2013102R

二、项目名称:编辑播出系统设备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编辑播出系统设备,1批。

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交货期:在中标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因不可抗力导致延期交货除外。

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投标资格要求: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09月21日起至2013年10月1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13805935028。

十三、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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