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校植物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14-8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校植物园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校植物园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学校植物园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 2.4 工期:2014年12月4日-2014年12月9日; 2.5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1-201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8日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与铁西街交汇,长客宾馆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 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邮政编码: 130062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传 真:0431-87910195 联 系 人:高女士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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