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机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现就其机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名:
一、招标内容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机房由于建设时间较长,已不能满足当前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为了更好的响应上级领导对信息数据的保障及检察院对现代化机房的要求,特此对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机房进行升级改造。
改造内容包括:机房整体装修、机房新风系统、机房电气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机柜及综合布线、门禁系统、屏蔽机房系统、运维管理软件系统以及更换核心交换机等内容。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 具有2011年以来180万元(含)以上规模的行政事业单位机房工程或智能化项目(包括机房装修、新风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等系统)的成功案例;
4、具有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5、具有智能化建筑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6、主要设备(新风机、门禁控制器、门禁读卡器、运维管理软件系统、光钎配线架、网络配线架、核心交换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原厂商授权书及原厂三年免费质保服务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名与资格预审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14年11月10日;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303室采购一科。
2、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一套存档:
(1)《报名申请书》一份,格式自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需有当地社保盖章);
(4)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5)具有2011年以来180万元(含)以上规模的行政事业单位机房工程或智能化项目(包括机房装修、新风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等系统)的成功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和验收证明;
(6)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7)智能化建筑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四、招标文件领取: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由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持相关凭证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换取相关收据凭证。
开户名称: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5020109000099895
五、标前答疑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地点:
答疑: 2014年11月12日下午2:00,三楼会议室。
投标截止和开标会:2014年11月28日上午9:30,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 人:赵恒青 联系电话:0519-86800351
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晋陵中路593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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