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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资,采购人为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2014zh—025-jz

2.3采购范围:1台办公楼垂直乘客电梯(800kg、1m/s、7×7站、标配)采购;

2.4供货期: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规程,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3.3供应商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指定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则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

3.3.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须获得生产厂家的销售代理授权,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二级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电梯为一线品牌且同一品牌电梯只能以一家投标人的名义申请投标;

3.4供应商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 《现场踏勘记录》(由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

3.5投标单位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11月24日上午10点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天问工程咨询网》(www.hntwzx.com)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科长 电 话:0375-2833008

代理人: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东路北20号工行火车站支行8楼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3674922683 0375-2212669

传 真:0375-2212669 邮 箱:twzx6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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