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獐子岛镇人民政府长海县獐子岛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备采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海县獐子岛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为长海县獐子岛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JBCG【2014】C018
二、项目名称:长海县獐子岛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招标内容:
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
注:本次招标的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主要设备生产能力和安装、调试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被授权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近三年须具有类似污水处理装置供货、安装业绩(2011年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
(5)具有环保设备实用新型专利两项及以上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时请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同类项目业绩、④外地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⑤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⑥环保设备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自2014年4月29日起至2014年5月6日止,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16:30(周六、周日休息)在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岗区香炉礁小区香园街5号)。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5月21日9:00时~9: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处(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5月21日9:1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十、采购人:长海县獐子岛镇人民政府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丽萍 电话:0411-84613662 传真:0411-8461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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