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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口深水航道维护疏浚工艺研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度长江口航道养护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国家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长江口深水航道维护疏浚工艺研究——掺气耙扰动疏浚工艺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江口深水航道维护疏浚工艺研究——掺气耙扰动疏浚工艺研究(下称“本项目”)

2.2招标内容:

(1)研究目的

拟通过本项研究,开展航道维护掺气耙扰动施工工艺的室内试验、现场试验和效果观测分析,开发针对航道内近底浮泥和高含沙水体疏浚的掺气耙扰动机具及掺气耙扰动疏浚施工成套工艺,并制定扰动疏浚施工海事安全管理办法。

(2)主要研究内容

l开展室内试验,初步选择掺气耙扰动机具。

a)通过对多种耙具的疏浚扰动效果比较,推荐相对较优的疏浚耙具结构形式;

b)在疏浚耙具结构形式确定的基础上,开展气嘴布置型式系列试验,推荐相对较优的气嘴布置方式;

c)在疏浚耙具结构形式以及气嘴布置型式试验的基础上,开展不同气体流量与气体压力对疏浚扰动效果的影响试验,为空压机的选型提供依据。

d)推荐进行现场试验的掺气耙扰动机具及空压机气量和压力等技术指标。

l本项研究拟利用招标人自有拖轮进行改造,增加掺气耙扰动疏浚机具设备进行现场试验,招标内容包含自有拖轮在本项研究期间的改造设计、改造内容,试验完成后,拖轮应恢复原设计,拖轮的改造设计及改造由中标人委托专业单位承担,投标中该项费用暂时列250万元,该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结算。拖轮拖轮及船员的管理、拖轮的修理和燃润滑油的供应等由招标人负责。

l进行现场试验通航安全评估,开展现场试验,优化掺气耙扰动疏浚工艺,合理评价工艺效果

a)开展长江口深水航道维护掺气耙扰动疏浚工艺试验通航安全评估,分析对深水航道通航安全的影响。

b)开展掺气耙扰动疏浚工艺现场试验,并进行效果观测。通过航道维护掺气耙扰动施工工艺的现场试验和效果观测分析,优化后形成掺气耙扰动机具及掺气耙扰动疏浚施工成套工艺,并制定扰动疏浚施工海事安全管理办法。

c)分析掺气耙扰动疏浚工艺效果,开展技术经济效益比较,形成成果报告。

2.3进度要求:201310月至201412月31日。主要进度节点如下:

1201310月~11月,完成室内试验工作

22013年12~20142月,完成现场试验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的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制造、调试和船机改造等);

32014310月期间,完成各阶段现场试验;

4201412月提交本项研究全部成果报告。

2.4质量要求:开发掺气耙扰动疏浚工艺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有关设备研发的技术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开发的掺气耙扰动疏浚工艺应具有可行性,与目前长江口航道维护采用的大型耙吸挖泥船相比,本工艺应具有相对较优的经济效益。

2.5成果专利:

本项研究取得的专利成果等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拥有,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本项研究取得的资料及成果,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2.6其它要求: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联合体单位的资格条件可互补)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机具设备开发能力和开展本项研究室内试验的设施,以及具备在长江口水域开展水文泥沙观测和研究能力的研究单位。

(3)投标人应能自主取得长江口区域各潮位站的实时潮位资料。

(4)投标人应能获得符合招标内容所需适应长江口海区测量的测量船舶。

(5)投标人企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财务状况未濒于破产或连续三年亏损;近三年企业未出现重大财务问题,有2010年至2012年的财务报表。

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合同不得转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人处(详细地址附后)携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1日10时,地点为招标人处(详细地址附后)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21

邮编:200003

联系人:郑文燕

电话:021-53851827

传真:021-53857666

电子邮件:zhengwy@cjkhd.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外滩支行

账号:210085152110001

招标代理人: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1116

邮编:200003

联系人:阮泳华

电话:021-63903300

传真:021-63902900

电子邮件:petain2000@163.com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南东支行

账号:316065-03000621705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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