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制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YC201411068 云南省公安厅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制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受云南省公安厅的委托,对云南省公安厅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制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YC201411068;
2.2 招标内容: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电子港澳证操作终端设备
(台式机)
40
台
2
电子港澳证操作终端设备
(笔记本)
6
台
3
服务终端设备(服务器)
5
台
4
UPS
1
个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2、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设备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4 交货地点:云南省公安厅指定地点(昆明)。
★2.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6本次招标采购清单中序号1电子港澳证操作终端设备(台式机)和序号2电子港澳证操作终端设备(笔记本)只接受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必须选报当期“节能清单”中所列产品,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单页复印件一份,并标注具体型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以下条件须全部具备):
3.2.1 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经销商或货物制造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4月29日至2014年0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时至11:00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6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合同处(624室)持单位介绍信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未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4.2外地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发送单位介绍信传真件至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合同处,并注明该项目编号、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年05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3。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3。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公安厅
联系人:潘军
联系电话:0871-63052822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656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联 系 人:骆海燕 胡建昆
联系电话:0871-65388983 65300229
传 真:0871-65330065 65300229
地 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65010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19026311003
201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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