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省林科院原子荧光光度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省林科院委托,就原子荧光光度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CZB—14041z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
1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1.0 |
台套 |
33.0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能够提供售后保修服务保障。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7205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19日 13:3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4年5月19日 13:3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17935050003940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本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收据复印件、⑤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2、(1)、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电子邮箱:zjhc888@163.com
(2)、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电话:0571-87055741
(4)、采购人: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地址:杭州市留和路399号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方式:0571-87798223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163630
传真:0571-85173262
| 附件信息 |
无: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招标文件(重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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