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安吉县教育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政府采购办批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委托,现就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中小学科学、数学教学器材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AGK20140416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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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要求 |
免费质保期 |
预算金额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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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1 |
中小学科学教学器材 |
1批 (详见招标需求) |
2年 |
118.3万元 |
详见第二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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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2 |
中小学数学教学器材 |
1批 (详见招标需求) |
2年 |
18.6万元 |
详见第二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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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可对两个标项均进行投标报价,可兼中两个标项。 |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一标项为人民币11000元整,二标项为人民币1800元整;
3、供应商须是为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14-2015年度科学、数学教学仪器设备协议供货项目的入围单位, 或经三家及三家以上上述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4、投标人所供货物中的70%以上须是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14-2015年度科学、数学教学仪器设备协议供货项目的中标入围产品;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六、报名及购买标书:
1、发售时间: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5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灵芝西路68号)。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4、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年检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14-2015年度科学、数学教学仪器仪器设备协议供货项目入围单位的证明材料;若为上述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的,还需提供三家及三家以上制造商的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14-2015年度科学、数学教学仪器仪器设备协议供货项目入围单位的证明材料及其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5)、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近3个月)。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4年 5月6日下午16: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传真号码0572-5867199,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390667290@qq.com)。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5月21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九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5月 21日09:30 时;
2、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九楼)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十一、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经资料预审合格且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单位陈述原因并备案。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以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一标项为人民币11000元整,二标项为人民币18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现金缴款(拒收现金)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之江支行 ;
银行帐号:1202022919900065122 ;
十三、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72-530518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灵芝西路68号
联系人:邹小姐
联系电话:0572-5867199
传 真:0572-5867199
3、监督管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18213
十五、其他
因投标人提供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招标采购单位未能将招标补充文件送达投标人或通知投标人前来领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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