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真空脱气机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中央音乐学院的委托,对中央音乐学院真空脱气机采购项目中所需的货物和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对本项目感兴趣、有完成能力并愿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前来参加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后续的竞争性谈判的报价。
1. 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真空脱气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BIECC-ZB0914
2. 项目内容:真空脱气机采购
3. 合格的申请人: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其他条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8 参与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9 真空脱气机的制造厂须有八年以上生产同类型产品之经验,并需要有超过四十台或以上,已成功运行五年以上的真空脱气机的运行纪录;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
4.1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4.3 税务登记证书(须加盖公章)
4.4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4.5 公司简介
4.6 代理销售公司,需提供真空脱气机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和相应的资质文件。
4.7 申请人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4.8 真空脱气机的制造厂八年以上生产同类型产品之经验,并需要有超过四十台或以上,已成功运行五年以上的真空脱气机的运行纪录
4.9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其它资质认证,荣誉等(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及要求:按上述顺序采用不宜拆分的方式装订成册后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时间:2014年5 月 6 日下午14:30至16:30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512室。
7. 资格预审结果:采购人将从申请单位中择优确定不少于3家单位参加后续的竞争性谈判。有关结果将及时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请各申请人及时查阅。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512室(邮编:100083)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账 号:102 420 000 00 002 546
联 系 人:邓毅民 电 话:010-82376721,13910715015
传 真:010-82370881 电子邮件:jowena@163.com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4年4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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