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关于虞城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科技
虞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关于虞城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科技项目-- 农药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14】042号
虞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虞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委托,就虞城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科技项目--农药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 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控制价:
1、项目名称: 虞城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科技项目--农药采购;
2、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4]042号;
3、预算控制价:126600元。
二、项目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要求:
①12.5%烯唑醇(40克∕袋)可湿性粉剂800公斤,②18%阿维*吡虫啉(8克∕袋)可湿性粉剂160公斤,③25%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5克∕袋)500公斤。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三、资金来源: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
四、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权经营委托书等,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
五、 供货要求及结算方式
供货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3日内供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结算方式:供货企业将农药供应到项目村后,由供货企业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程序向虞城县财政局报账拨款。所发生的费用由供货企业承担。
六、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七、报价要求:
报价为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价格,包含运费、装卸费、税金等交货前的所有费用;报价人需报出一次不得更改的价格。
八、报价方式:现场书面报价。
九、报价时注意事项:报价人报价时,报价表必需附下列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经营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带原件备查)
报价人需出具报价产品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十、报价地点:虞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局三楼306室)
十一、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午10时整。
十二、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出最低价格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虞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3837032828
采购单位:虞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3937045001
附:虞城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科技项目--农药采购报价表
虞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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