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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剑川县金华镇、鹤营线智能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大理剑川县金华镇、鹤营线智能交通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剑川县金华镇、鹤营线智能交通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JCZFCG2014018

2.项目名称:剑川县金华镇、鹤营线智能监控系统(具体名称、数量、规格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要求)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5.投标人资质要求:⑴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所有条款,具有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能力;(2)已年检企业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质量及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审验证;(7)注册资金100万元;(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信誉,有一定期限的免费技术服务承诺;(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10)不允许转包、分包、联合体投标。所提供资质材料均应加盖鲜公章。

6.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5月9日(北京时间:8:30-11:30\14:00-17:30节假日休息)

7.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金华镇拓新路17号,县政务局二楼)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格审查资料:(1) 单位介绍信;(2)已年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近两年来完成类似项目的有效业绩资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的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装订成册并在领取招标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8.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剑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

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 19日14:30(北京时间)

10. 开标时间: 2014年5月19 日14: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联 系 人:杨能坤联系电话:13887248186

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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