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科研中心基地装饰装修工程及附属
1.招标条件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科研基地装饰装修工程及附属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4-12号采购任务书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科研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科研基地装饰装修工程及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净月开发区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门前区东侧。 2.3建设规模:9881平方米(以图纸为准)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工期要求: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均为2014年10月31日,工期153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装饰装修工程及附属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总承包,详见清单及图纸。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投资额2279.5435万元;政府专项资金投资;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及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图纸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彩宇宾馆三楼会议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宾馆电话:(0431)8706311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科研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2950号民生大厦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邮编:130117邮编:130022 联系人:王大亮联系人:于晓 电话:0431-89641577电话:0431-8193705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政府部门领导人简历
各省历届省委常委名单
全国政府各部门人事变动公告
时政热点资讯信息
最新政府采购信息
最新政府中标信息
最新政策法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