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柳州市鹿寨县江口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市鹿寨县江口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2〕330号批准初步设计,同意其改造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建[2013]295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自筹贷款;项目业主为柳州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柳州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4]85号,现对该改造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柳州市鹿寨县江口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广西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
建设规模:将电站原装机容量2×3.75MW=7.5MW扩容改造至大于2×4MW=8MW。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080万元,其中监理费约25万元。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改造项目的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监理服务;本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工程计划建设工期20个月(自签订合同计起)。监理服务期为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完工验收止,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在开标之后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水电站工程监理业绩(需附以下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要求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二名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水机、电气专业各1人);(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上岗证等所有相关人员的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投标文件无效。)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5月5日至5月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姓名:黎世雄(13877118902)(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相应原件交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4年5月9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通过指纹信息比对确认身份(否则拒收招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招标人约定:2013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建设监理投标。
6.2本项目按有关要求,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4年5月27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鹿寨县
邮编:545600
联系人:贺晓涛
电话:0772-6660370
传真:0772-6660390
E-mail:hxt3320@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5号
邮编:530023
联系人:马运生
电话:0771-2185479
传真:0771-2185479
E-mail:gxgyzb@126.com
网址:http://www.gyecc.com.cn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1-2185381
招标人:柳州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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