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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3年福清市

1.招标文件编号:RWZFCG-2013-136-1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货物

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交货

地点

交货期

1

2013年福清市信号灯具及线路更换项目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用户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30-5:00时,(北京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5.项目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传真:0591-63301266

公司网址:www.rwzb.cn E-mail: fjrw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需提供通过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近三年无违规以及商业贿赂行为;近三年内没有因投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等违规行为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提供承诺书,如提供虚假承诺被证实则该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注:1. 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提交以上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未满足上述资格标准规定条款的投标人,均为无效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0月 18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2013年 10月 18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会议室)。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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