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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道路清扫车采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ZWZ-XD03BL14A017

二、项目名称: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

采购内容

01

道路清扫车1项

注: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5:00~17:00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⑤ 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博罗县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6288135)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10:00(注:上午9: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10:00。

九、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十、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示期间为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人:

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人:蓝先生

电话:0752-2809944

电话:0752-6862928

传真:0752-2800380

传真:——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华镇

邮编:516001

邮编:516100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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