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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安县矿产品路通道箱涵及引线新建工程的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矿产品路通道箱涵及引线新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部门补助及县财政补贴,建设资金已落实。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新安县款产品路通道箱涵及引线新建工程位于新安县矿产品专用道路新建工程K9+634.25处。箱涵为明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长度40米,高度5.5米,净高5米,全宽10.4米,净宽9米。箱涵上部桥面铺装厚24cm。箱涵两侧引线全长640米,路面宽7米,路基宽9米,路面结构为30cm厚级配碎石。

2.2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4】124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施工

2.4计划工期: 3个月。

2.5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三年完成过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4年4月24日至 2014 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报名时间内的)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洛阳市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大饭店14楼写字间1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838858238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16133

传 真:0379-6321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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