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手术室净化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医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 0814-144000002005
2.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 方式
地址
1
手术室净化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莆田市秀屿区医院
87767987
莆田市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20日15时至2014年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8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5.项目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752770 传真:0591-87767987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1.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并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空调设备、无影灯、麻醉机、监护仪、手术床、中心监护系统、呼吸机、心脏除颤器监护仪、抢救床、抢救车、床头柜应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
6.1.2.境内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1.3. 境内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6.1.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为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的设备,并提供证明材料。【无影灯、麻醉机、监护仪、手术床、中心监护系统、呼吸机、心脏除颤器监护仪、抢救床、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
6.1.5.提供投标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1.6.提供投标人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1.7.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6.1.8.境内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授权书应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如法定代表人自身参加投标,不需此项。
6.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最多两个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经授权人签字,不满足该资格标准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评标时对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核查权力。
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7日 10:00 (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 2014年 2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8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10.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售价为6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 开户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 11713010010004036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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