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建阳市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建阳市立医院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RWZFCG-2014-28
2.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付款方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三目显微镜
(已经过进口论证)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设备到达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合同款的90%,余款于质保期满后付清。
用户指定地点
合同签定后30日内交货。
2
卡式蒸汽压力灭菌器
(已经过进口论证)
2
3
妇科激光治疗仪
1
4
心电监护仪
2
5
医用氧气
三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月结清上月氧气款
用户指定地点
合同签定后根据采购方通知供货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4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30-5:00时](北京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5.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传真:0591-63301266
公司网址:www.rwzb.cn E-mail: fjrw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本项目合同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为经销医疗产品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医疗产品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产品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其中合同包5投标人需另外提供以下资料:
(1)医用氧(液态)的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
(2)医用氧(液态)的有效药品GMP证书
(3)国家药监局的有效药品注册批件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7)气瓶定期检验资格证
(8)气瓶充装许可证
(9)三级安全标准化证书
(10)具有县市级以上医院或类似规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
(1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5、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 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4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2014年 4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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