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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吉林分公司进口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受南航吉林分公司委托,对其进口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HC-JLZB-2014-317

2、采购项目名称:南航吉林分公司进口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3、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发动机放气活门测试设备(进口设备);

第二标段:发动机引气压力测试设备(进口设备);

第三标段:飞机静变电源(进口设备);

第四标段:飞机用移动发电机组(进口设备);

第五标段:飞机轮胎动态通用装配、分解机(进口设备);

4、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资格审查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6)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三项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7)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证明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第一标段不少于40万(含40万),第二标段不少于45万(含45万),第三标段不少于30万(含30万),第四标段不少于40万(含40万),第五标段不少于165万(含165万)。

(8)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30,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合格投标人要求具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长春市宽城区建设大厦1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400元,第二标段500元,第三标段400元,第四标段400元,第五标段12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4年4月10日上午9:30分之前送达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建设大厦1403-2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第一标段7600元,第二标段9000元,第三标段5600元,第四标段7000元,第五标段33000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0、招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4年4月10日上午9:30时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建设大厦1403-2室)进行公开招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11、发布本次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城市晚报上发布。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431-8801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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