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恒达阳光城A块地寨子小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禹州市恒达阳光城A块地寨子小学综合楼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恒达阳光城A块地寨子小学综合楼工程
工程编号:JSGC-F-019
工程地点:禹州市恒达阳光城A块地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发包方式:总承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5 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7 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职职工(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8 外省进豫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0371-68080801)办理《进预备案介绍信》;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上相关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发标时间: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3月2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新建后楼中楼918房间)
联系电话:0374-2077000
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3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单位出具证明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或开标时不准时到达现场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警告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 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 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新建后楼中楼918房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禹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3937427516
代理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4--8888118
9.监督电话: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374-8111255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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